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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疫情加快蔓延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执行上级和学校的部署要求,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联动,及时研究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各项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教育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及时发送卫健部门提供的科学防控知识和学校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权威信息传达、思想教育引导、解疑释惑等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坚定必胜信心。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提醒其尽可能取消非必要外出,尽可能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逗留,并做好人文关怀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控意识和能力。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师生群策群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三、强化防控措施,突出群防群治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学生不要提前返校;各相关单位要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学生在家线上学习,引导学生学习不断线;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疫情监测,认真做好假期师生员工出行、健康等相关信息跟踪摸排,尤其要做好重点人员和区域的摸排管控工作;加强疫情存续期间校园出入管理,对所有返校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测试,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和人员进校暂停举办各类论坛、培训、演出、赛事、招生考试等大型集体活动,做好校园卫生整治和环境消杀;密切跟踪了解疫情发展动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关心关爱,科学谋划开学前后有关工作,扎实做好相关物资、设备等保障工作。

四、强化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要认真落实寒假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信息畅通,确保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如发现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包括离校师生员工),要及时处理,并立即向校医院(电话:22867671,83465082)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2868609)保卫处(电话:22867110)报告。



福建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转载自福建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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